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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,在工作上認識了一位很可愛的小姑娘。
基於個人的被害妄想症,我覺得過於坦率的女孩都是背後會絆你一腳的人,所以一開始我就和那位小姑娘保持著不冷不熱的態度。
對於其他人其實也是這樣,只是有時看到她做了什麼職場中老闆看在眼底卻不說的事,會忍不住想對他說,但,我選擇了閉嘴。
相反的,另一位前輩就會去提點她,但有時前輩也會和他聊些很危險的事,這些,我全部裝做沒聽到及視而不見。

可喜的是,我提早一步離開了那個職場。

直到這兩日,我和她有所聯繫,這才發現她也離開了。
原因我並未仔細探問,畢竟是社會新鮮人,問這個無益。只是在她和我探問找工作的事宜時,告訴她一些求職履歷表上的細項,如何處裡看起來比較好看。
 我心裡覺得這就算是給她一些補償,畢竟在先前的環境裡,我能告訴她卻不說,於我而言,有愧。
隔著電話,不知道她是怎樣想的,但我自己覺得,盡了我能做的事 ,於是掛上電話後,我放下心頭的一塊小石,轉身去做其他的事。

直到剛剛想起,其實這也是沒什麼必要的,畢竟別人要如何做與我何關?
但還是鬆了一口氣,畢竟我也只是盡自己的一份心罷了。

其實才出社會一年的人,其實也還沒累積什麼歷練,但我的確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,拼命吸取了許多關於這個社會的黑暗面。
因此我笑得沒心沒肺,該認真得時候非常冷淡。

只是,不想對不起別人,更不想對不起自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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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ss Hel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